医疗法规范患者与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、患者权利以及医疗过错所产生的责任。我们处理医疗事故引起的财产与精神损害赔偿请求。
医疗法规范因提供医疗服务而产生的民事与刑事责任。原则上,医师的义务是注意义务,而非结果义务:治愈并非得到保证,但医师必须依照医学的要求与现行标准行事。对于某些美容类手术,可能转而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则,从而改变责任的判断标准。
医疗过错(医疗事故)
诊断的迟延或错误、超出适应症的治疗、手术过程中的疏忽、术后随访不足、院内感染以及组织管理过失,是医疗过错的主要形态。医疗过错须与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并发症相区分;这一区分由鉴定证据予以确定。
知情同意
必须以患者能够理解的方式,就手术的性质、替代方案及其可能的风险向患者作出告知,并取得其同意。仅让患者签署预先印制的同意书而未对其内容作出说明,并不满足该义务。即使所发生的情形属于已知的并发症,违反告知义务仍可能产生责任。
向谁提出请求?
- 私立医院 / 私人诊所:向民事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。
- 公立医院:原则上须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,之后向行政法院对行政机关提起完全赔偿之诉。
在过失情节严重的情形下,还可能就过失致人受伤或死亡启动刑事程序;依职业规则,亦可在医师协会提起纪律程序。
证据与程序
案件的核心是完整的病历资料:出院小结、手术记录、检验与影像结果、护理观察记录以及同意文件。及时申请并取得这些文件至关重要。争议由法医学委员会或大学专家进行评估。